中国家装家居网
沈阳 上海 南京 广州 深圳 长春 哈尔滨 大连 天津 更多分站洽谈中
   设为首页  居家生活  联系我们  商 城
  
 
 
尊敬的用户:{#LoginUser},欢迎您的到来! 点击进入会员空间
中国家装家居网
家装案例 家装指南
交换空间 风格样板
布艺家纺 软装饰 局部装饰
风潮单品 家纺导购  
设计师 案例
设计资讯 最新活动
卫浴 家俱  灯具 五金 涂料
家电 厨房 饰品 壁纸 地板
家居展会 原创专题
居家资讯 明星家居
行业资讯 - 装修专区 - 设计师 - 商城 - BBS
装修公司自曝行业潜规则 预算有漏项就是“玩猫腻”
发布时间:2017/7/3 15:11:19   来源:天津网   编辑:中国家装家居网

  低价吸引、预算漏项、偷工减料、设计师拿回扣、合同不完善……夏季是 家居 装饰装修旺季,也是 家居 装饰装修投诉高峰期。6月20日,在省消协 家居 装饰装修研讨会上,省消协发布 家装 消费纠纷维权典型案例,并就如何防范、规避 家居 装饰装修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如何解决纠纷进行探讨。

  针对 家装 行业的消费纠纷热点问题,省消协倡议全省装修装饰企业诚信经营、追求质量、完善售后、减少消费纠纷。

  辽宁省消协将联合部分装饰装修企业制作并发表包括装饰装修指南、注意事项和相关资料等在内的 家居 装饰装修消费指引白皮书,提出装饰装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陷阱、注意事项,以此提醒经营者也提示消费者。此外,还将把 家居 装饰装修标准流程、纠纷的解决办法、标准流程纳入白皮书中,为消费纠纷的解决提供便利,为行业整体提供标杆。

   行业内幕 人工费涨一倍 技术没见长进

  “以前学艺是3年徒弟3年伙计,现在 家装 行业严重缺少素质高、技术精、有工匠精神和职业道德的技术队伍。”昨日,某装修公司董事长称,由于瓦匠、木匠没有专业培训,使得好工匠难寻,装修质量参差不齐。加上行业间无序竞争,导致人工费日日攀高。“原本250元/天的瓦匠,现在涨到500元/天,这还很难请到人手。而增加的人工费,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引发消费投诉、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多数装修公司还只是施工型企业,普遍重施工轻设计,加上装修合同不规范、装修设计图纸缺乏原创缺细节,随意性大;消费者和装修装饰公司双方协商不够彻底,装饰装修公司有时不能将与装修装饰有关的信息全面饱和地介绍给消费者;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消费者由于价格、时间、材料、美观、实用等因素进行装修装饰设计上改动不通过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确定下来,导致纠纷难以解决。

   为尽快签单 做预算时故意漏项

  家庭装修预算是装修公司与消费者签订合同的前提,也是出现争议的关键所在。业内人士称,个别公司为了签单,预算报价通常是根据客户的穿戴来决定。“如果有好车代步,穿戴讲究报价10万元,穿戴一般可能报价仅为三五万。”有的设计师为了签单冲业绩私下承诺送客户礼品,由于口头承诺不能写在合同上,给日后维权带来麻烦。

  在装修消费纠纷中,位于前两位的质量和合同纠纷与预算关系紧密。如果工程不赚钱,工程质量很可能会打折扣,或者是建材以次充好,或者工人技术不精;为了签单,有些公司在预算时埋伏笔故意漏项,施工时再要求客户加钱增项。“有操守的施工图绝对不能给漏项,预算有漏项就是在玩猫腻。”一位装修公司的负责人称。

  对于目前很多装修公司提出的“终身保修”承诺,一位装修公司的负责人心存疑惑:“装修行业的‘终身保修’可能也是噱头。什么叫终身保修?有些材料的使用寿命就是5年、10年、20年,终身怎么保?”

  典型案例

   家装 公司不能如期提供

   设计方案和预算怎么办?

  2017年1月14日,消费者孙某与沈阳某公司签订了《住宅装饰装修销售及服务合同》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某公司负责孙某住宅房屋的全包装修并承诺全部设计方案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结束,孙某交纳首期款共计十万八千元。

  之后,孙某发现合同中好多应由装修公司填写的地方都是空白,包括房屋面积、间数、具体位置、预算等,并且到约定时间时,装修公司没有向孙先生提供设计方案及预算报价。孙某多次与装修公司协商都没有结果,于是向省消协求助。

  省消协联系某公司,指出双方签署的合同中经营者应当填写的内容不详细、不完整、缺少法律要求的必备项,也没有依约定交付设计方案。经营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退回消费者所交的首期款十万八千元。

  消协提示:合同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纸面记载,是权利义务的依据及证明。对消费者来讲,签订合同时,应该认真仔细检查合同内容,除固定条款外,对双方填写的内容是否完整、准确也要仔细核对。经营者也应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完整详细书写合同,并遵守《合同法》《消法》《住宅室内装修装饰管理办法》等认真履行自身义务。

   合同签订后再更改设计方案

  需要注意什么?

  2015年11月12日,丹东消费者王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装修房屋的施工合同,约定装修时间从2015年11月12日开始,2016年3月5日结束,同时双方约定,完成一项,双方现场验收一项,如有异议,现场纠正,如验收合格,签字认可,然后进行下一项施工。

  铺设水管时,装修公司没有和消费者协商,就自行铺设水管。当铺设电路的套管时,消费者发现大部分电路套管不足30厘米,很多部分都有接头。消费者要求停工并要求重做,如不能重做,就停止履行合同,但装修公司不认可。

  经了解,双方的主要矛盾是,装修时消费者不断改变装修设计,经营者对消费者临时改变的设计不认可,要按照图纸装修。最后经多次协商,装修公司同意解除合同,扣除了部分费用后,其余部分返还给消费者。

  消协提示:消费者在经营者制作设计装修图纸之前,要明确告知装修公司自己的想法,和装修公司反复协商,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并明确自己的权利和商家的责任、义务,合同一旦签订,装修公司和消费者都不能随意更改,包括施工时间、施工项目、施工材料、施工图纸等。如要更改,双方要仔细协商好,并且要在原合同上将更改的部分注明,从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来源:辽沈晚报)

分享到(可积分): 转贴
到开心网 雅虎收藏
关键字:装修公司 行业潜规则
【进入论坛】  上一篇:
  下一篇:
延展阅读
案例欣赏
 
TOP 热点点击排行
 
今日推荐
 
名人家居欣赏
 
 
居家美图欣赏
 
卖场活动
 
中国家装家居网微信号
 
横线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加盟 | 招贤纳士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6 中国家装家居网 版权所有
广告招商 QQ:917562717
电信业务审批[2006]字第524号函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060919   京ICP证060919